2012年3月3日,歐盟《官方公報》刊登第2012/7/EU號指令,修訂第2009/48/EC號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第三部分,進一步收緊玩具的鎘含量限值。
2009年,歐盟通過第2009/48/EC號指令,要求玩具生產商遵守全新及更加嚴格的安全規定,應對常見的玩具危害問題。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列載的「特別安全規定」,涵蓋玩具的物理和機械特性、易燃性以及電氣和化學特性。
在歐盟市場出售的玩具,必須在設計及生產上符合這些規定,以免玩具內的化學物質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。這些安全規定會不時更新,以確保玩具擁有高度安全性,以及反映玩具產品的技術發展。
第2009/48/EC號指令訂立若干化學物在玩具內的限值,當中包括鎘。根據認可的科學方法及建議制訂的玩具鎘含量限值如下:
•可刮去材料的鎘限值為23毫克/千克;
•干燥材料的鎘限值為1.9毫克/千克;
•液態材料的鎘限值為0.5毫克/千克。
歐洲食品安全局最近進行的一項研究認為,根據最新的鎘毒理科學研究結果,過去實施的鎘每周可接受攝取量規定已經不合時宜。因此,該局重新審視限值規定,并調低玩具的鎘含量限值。
歐盟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的建議,決定采納第2012/7/EU號指令,藉此修訂第2009/48/EC號指令。修改后的鎘限值如下:
•可刮去材料的鎘限值為毫克/千克;
•干燥材料的鎘限值為1.3毫克/千克;
•液態材料的鎘限值為0.3毫克/千克。
第2012/7/EU號指令于2012年3月23日生效,成員國最遲須于2013年1月20日前把指令轉化為國家法律。自2013年7月20日起,指令將于歐盟各地實施。